1、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1 操作前检查操作前检查1.1 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载事项。1.2 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 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
2、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裂缝等现象。1.3 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 11000。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 11000。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 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其绝对值不大于 6mm。4.钢轨接头间隙在钢轨接头间隙在 24mm 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 2mm,两根钢轨,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接头必须错开 1.5m。1.4 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
3、,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1.5 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1.6 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钩保险等)灵敏、可靠。灵敏、可靠。1.7 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1.8 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
4、,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1.9 配电箱在送电前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方可上机。1.10 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 20m 作一组接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欧欧)。1.11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 1m 以内不得有障碍物。以内不得有障碍物。1.12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
5、生产。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2 安全操作安全操作2.1 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起吊重物必须遵守本规程程 30.1.7 条规定执行。条规定执行。2.2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2.3 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
6、、旗语旗语、手势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2.4 起重量起重量、起升高度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2.5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吸烟、看书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不得擅离操作岗位。操作岗位。2.6 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2.7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2.8 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吊钩滑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