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工作完成情况1、按照 20 xx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 62 家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社局。2、按照 20 xx 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 86 家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数据汇总工作,上报贵阳市人社局。3、与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联合共同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14 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慰问。4、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的要求,完成 20 xx 年 93 家单位在职 7078 人、离退休 2372 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5、按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有关规定,完成全市81家单位6
2、323名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6、按照贵阳市关于 20 xx 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截止 20 xx 年 3 月31日完成全市106家单位在职人员8250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7、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 673 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 936 人(事业 855 人、公务员 81 人);完成公安干警调整警衔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调整共 30 人。8、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 591 人
3、。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 72 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 83 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局办理手续 11 人)。10、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龄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工伤认定 5 人、工龄认定 4 人。11、按照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高龄补贴 44 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86 人。12、按照贵州人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 xx12 号文件)规定,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提高标准 350 人。13、按照贵阳市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
4、理工作,接受贵阳市调查组对我市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按时上报清理自查相关表册及自查报告。14、按照贵阳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 103 家机关事业单位2857 名离退休人员补贴提高标准的审批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按政策规定及时落实。15、组织市一医儿科退休专家到红枫湖镇卫生院开展医学知识讲座两次,受该院参训医务人员好评。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三)创新亮点工作1、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程序等进行规范,实现了新形势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2、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年终一次性生活费等待遇问题作政策解释答复,实现成功化解。同时,协助市农业局帮助化解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反映生活养老问题的信访案。(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科室工作人员对工资政策的理解不透,对日常工资业务办理不够熟练,需进一步加强对工资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2、各单位工资经办人更换频繁,使用工资系统处理各项工资业务不熟,耗时长、效益低,需加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