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东莞市车用气瓶安全管控探讨1概述自 2007 年新奥燃气首次在广东省东莞市尝试充装 30 辆 CNG 出租车开始,截至目前东莞市已运营共计 CNG车辆 8000 余台,由改装、原装出租车,改装驾校车,改装私家车,外地 CNG 车辆和 160 辆 CNG 单燃料小巴车构成近 8年的 CNG 车辆运营,为东莞市的“节能减排”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CNG 气瓶的安全问题初见端倪。随着市政府在公交运输行业大力推动“黄标车”更新换代,LNG 城巴车截至目前运营共计 700 余台,LNG 城巴车使用的 LNG 气瓶也将成为特种设备气瓶管控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伴随用气车辆的增
2、多,东莞市天然气加气站网络雏形形成,已经从城区向镇区快速扩展,市政府在建站政策方面的调整,市场竞争格局也初步形成,受此竞争环境因素导致的车用气瓶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小欷。2气瓶管控的难点(1)车辆气瓶到期不检测和办理假证件蒙混过关 2012 年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215 号),“车用气瓶施行定期检验制度。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l95332004)、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规定,在车用气瓶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3、l 个月将车用气瓶送经省质监局核准的车用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 CNG 气瓶、出租车气瓶投用后两年以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以后每年检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验一次。”针对上述的政策规范的要求,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管理的盲区。比如:出租车 2008 年 5 月份投入运营,2009 年 3 月份车辆进行了“油改气”即加装 CNG燃气系统。气瓶检测根据规定要求,2011 年 3 月进行首次检验,2012 年 3 月进行第二次检验,而东莞对出租车的使用年限是 5 年即 2012 年 5 月车辆报废(也有根据车况延期服役的不在讨论范围内),这就衍生出一个
4、问题,2012 年 3 月份气瓶到期需要检验,而出租车同年 5 月份就要报废,司机考虑到气瓶检测费用而不愿为两个月的有效期进行气瓶检测,节省开支。随之通过办理虚假证件企图蒙混过关,长期游离于气瓶合法监管范围之外。加之,东莞市多家天然气车辆充装公司的竞争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在这个监管盲区很容易违规操作,气瓶未安检也能照常充装的现象,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2)损坏报废车用气瓶的安全管控 2013 年 4 月 28 日东城一辆出租车发生白燃,整车只剩一具残骸,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7 月 4 日凌晨 2 点,东城酒吧街一个“丁”字形路口时,一辆出租车被一辆无牌的宝马车拦腰撞成两
5、截,“车尾部位则飞出了二十多米远”,“出租车车尾厢加装的气瓶飞得更远,则是直接飞到了小区绿化带里”;7 月 9 日,一辆载有乘客的出租车在行至莞城博厦右桥下面时,发生自燃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根据 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215 号)的规定,“经检验报废的车用气瓶,检验单位应采用压扁或锯切方式销毁车用气瓶,严禁将报废的车用气瓶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再次流入使用,并报市证监局办理气瓶登记注销手续。”据了解,上述两起车辆自燃,一起车辆损毁使用的气瓶均未给予检测和报销处理。截至目前,流向不明。(3)车辆服务性质变更对气瓶使用的影响东莞市的出租车服役年限是
6、5 年,车况合格,可以延期服役,也有车辆服役到期后车况良好会被个人购买。出租车到期后个人购买将会使车辆身份从运营车辆转变为私家车,根据关于加强车用燃气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215 号)的规定:“对 CNG 钢瓶,出租车气瓶投用后两年以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以后每年检验一次;公交车以及其他车辆气瓶的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对缠绕气瓶,定期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三年。”这里的私家车就属于“其他车辆”,气瓶就从“两年以内必须进行首次检验,以后每年检验一次”转变为“首次检验和第二次检验为每三年进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是,被使用 5 年的出租车气瓶已经处于疲态,安全性能下降,由于车辆身份的转变气瓶的检测年限也予以转变,这就牵扯到车辆产权变更造成车用气瓶检测和监管存在潜在安全隐患。(4)外地车辆的气瓶安全管理车用气瓶施行属地管理,即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所在地就是气瓶的归属地,对气瓶的定期检验按照原则需要到期到所在地进行气瓶的安检和报废,不仅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