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28545 上传时间:2021-09-18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44.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并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等行政一把手或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责任人(责任单位)序号主体责任内容法律法规依据检查要点检查方法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十八条企业安全生产

3、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3.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4.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6.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8.主要负责人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9.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

4、报告事故情况。查文件:1.“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形成记录文件;2.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或纪要;4.安全投入台账;5.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6.主要负责人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履职记录;7.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记录文件。询问: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2.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3.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情况和做法。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

5、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1.主要负责人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任职半年内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按规定每年组织并参加再培训。查文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培训档案。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1号)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2.企业负责人直接组织救援抢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方式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4.企业负责人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5.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资料 > 其他文档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