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部门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实施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同时,激励部门及项目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争创安全先进,全面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本方案。二、适用范围总经理、生产副总、行政副总、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组长、车间员工。三、实施依据1、公司对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部门对各班组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2、各车间、班组安全文件、制度的传达落实及报表完成情况。3、各车间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四、安全风险金实施及标
2、准1、安全风险金1.1 公司建立单独安全风险金账户,由公司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贴。1.2 财务部在发放上月工资时按本制度奖罚本月安全风险金。2、安全风险金标准(见附表一)3、安全风险金奖罚3.1 员工的安全风险金奖罚均以车间为单位,每月作为安全风险金奖罚的一个周期。3.2 安全风险金奖励时,行政部(安全管理员)提交被奖励人员名单及标准,交行政副总和生产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实施。3.3 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每月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不出一起工伤事故,安全考核成绩符合奖励标准的,依据安全风险金标准予以 0.5 倍奖励。3.4 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没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标或发
3、生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将按比例从工资中扣除。所辖范围内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按累计比例扣除,安全风险金扣除 100%封顶。死亡事故在安全风险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计算,不纳入累计范畴。(见附表二)3.5 一般性事故、轻伤、重伤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划分:治疗费用:重伤15000 元,2000 元轻伤15000 元,0 元一般性事故2000 元。3.6 公司设立年度安全风险金:3.6.1 安全管控费:(1)一年内公司 0 死亡事故,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 5000 元、副总 2000 元、经理 1000 元、副经理 800 元,安全管理员 800 元。(2)一年内公司重伤事故累
4、计低于 2 起(含 2 起),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 3000 元、副总 1000 元、经理 800 元、副经理 600 元,安全管理员 600 元。(3)一年内公司轻伤事故、一般性事故累计低于 6 起(含 6起),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 2000 元、副总级 500 元、经理级 400 元、副经理级 300 元,安全管理员 300 元。(4)一年内公司出现 1 例死亡事故,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一年内公司重伤事故超过 3 起(含 3 起),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一年内公司轻伤事故超过 7 起(含 7 起),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3.6.2 年终安全奖:(1)车间主任(含)以下的员工给予发放年终安全奖:给予车间主任、组长等管理人员安全风险金标准的 3 倍年终安全奖,给予员工安全风险金缴纳标准的 5 倍年终安全奖。(2)若在该年度任何一个安全风险金奖罚周期内,受到安全风险金处罚人员不再享受该年度安全奖励。五、本办法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浙江金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2011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