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三个一”的理念,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0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 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施工阶段重特大风险源的安全风险管理。第三条 原则坚持“各司其责,预防为主,综合监控,科学高效”的原则,依靠科
2、学管理和先进技术,加大安全风险监管力度,推动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顺利地推进。第四条 在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地 下 工 程 建 设 风 险 管 理 规 范(GB50652-2011)的要求,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监控和处置。第五条 当出现预警状态或突发险情时,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应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加强监测、巡视,防止风险扩大和次生险情的发生。第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制度,全力做好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确保地铁建设安全有序。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第七条 安全风险
3、管理架构与机制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双线管理、综合监控”的工作机制,即在地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风险双线管理,通过盾构实时数据监控、量测数据监控、视频监控及现场巡视等手段进行综合监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架构机制如图(详见图 2-1)图2-1 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架构机制图 第三章各方职责及工作要求第八条 建设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一)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职责及工作要求 1.牵头组织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升级等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监控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方面职责,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稽查
4、。3.负责组织专家对重大风险工程进行季度安全检查和分析,排查重大隐患。4.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监控中心预警的处置工作。5.每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公司在建工程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周报,上报公司。6.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二)建设分公司职责及工作要求 1.负责施工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履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2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4.组织、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确保预警及时、准确。5.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
5、做好现场监控设备的保护,做好监测、巡查、预警、响应、处置、消警及信息报送等工作。6.负责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第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1.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将勘察设计资料上传监控系统,并及时更新。2.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精度、频率、报警值和极限值等技术要求,并应在设计交底中给以充分说明。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3.及时参与预警处置分析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第十条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负责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2.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
6、相关事务。3.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处置措施及情况及时通过系统报送监理、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4.风险处置结束后,经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应填写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风险消警审批表(见附件),提出消警申请,经监理组织分析确认后,进行消警,并及时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备案。5.及时将评审修改后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上传系统。6.每日 17:00 前将施工监测数据、盾构出土量(方量、重量)上传系统。7.对标段内监控设备做好保护工作。8.其它相关工作。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1.负责合同项目监理工作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2.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3.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4.结合自身巡视,综合评定工点安全状态,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做好险情的分析、处置工作。5.督促、审核施工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险情处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