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环境因素监控管理办法讲解了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有效预防监控的管理方法。该办法强调各单位、项目部需加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了12类存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并对这些场所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进行了控制等级划分,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不可接受的危险,由分公司、项目部直接控制;B级为不希望有的危险,由专业施工队负责控制;C级为有控制的接受,由作业班组负责控制。各单位、项目部需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制订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管理制度,并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相关信息。同时,实行目标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评估监控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环境因素监控管理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及其下属的各单位和项目部,特别是那些涉及高处作业、电气作业、机械操作、土方开挖、起重作业、交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处理、水上作业、化学物质处理以及存在粉尘、噪音、低温、高温、辐射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该办法旨在帮助相关企业和部门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体系,确保施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