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安全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安全方针及相关规章制度。2、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查、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4、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5、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6、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7、参与编制安全规则、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