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安全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治各种由于疏忽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订学校治安防范安全培训制度: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为安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2.、每学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员和外聘人员负责教育培训。3.、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安全防范知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要求,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组织全体学习每学期至少二次以上学习有关的安全常识。4、负责培训人员有讲稿,并做好培训记录。5、培训时任何教师都要按时参加,如有情况不能参加,需有安全员及主管领导批准,事后要及时补上。凡是安全学习中一年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未参加者,取消评优的资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6.、参加培训教师要认真对待,认真做好培训笔记。7、学校对教师培训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每学期期末对受培教师进行培训内容的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者,限期学会并进行补考,纳入教职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