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19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1 篇第一章 使用原则及责任划分第一条 使用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坚持按需投入原则。第二条 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总责。第三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负分管责任,包括费用使用计划、控制、审核及综合协调等。第四条 安全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财务建帐、物资供应、结算管理负责。第五条 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巷道维修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六条 机电矿长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矿井运输(提
2、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七条 其他分管矿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第八条 安检科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总体协调负牵头责任。第九条 财务科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负财务管理责任。第十条劳资科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计划汇总、上报,月度结算、统计报表等工作。第十一条 生产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防治水、巷道维修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通风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通风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机电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电费核算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调度室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供应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备、供应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培训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安全培训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人劳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中人工费投入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其它相关单位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十九条 各级隐患排查中所查隐患的整改投入。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
4、理专项资金统一列支进入安全费用第十项其它费用中。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由业务科室按照整改项目进行计划,计划分月度、季度,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科,安检科监督。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凡计划内项目,由矿安检科负责逐月监督落实实施;计划外需要投入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生产、通风、机电相关部门审核,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报送企管科。第二十三条 隐患治理结束后由业务主管科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单项费用结算,将结算数额纳入安全费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2 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
5、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杭州市交通在建工程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二条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各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第二章 定义和隐患分级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
6、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作出决策,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第六条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要定期组织和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检查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七条其他副总经理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八条 生产安全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工作,参与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制定和落实。督促检查下属各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做好事故隐患建档登记纪录汇总。第九条 设备部负责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第十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第十一条 总师办负责施工现场环境有害因素的排查和督促整改。第十二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施工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查和督促整改。第十三条 公司其它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第十四条 各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负责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