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BH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监总局 16 号令和切实贯彻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特修订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管理。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报告的批准。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每月的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3.3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通知书的下达及隐患整改报告的收集、整改措施落实的跟踪。3.4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报告的填写、整改措施的落实。4、程序:4.1 检查方式
2、及要求4.1.1 安全检查实行公司级、车间(班组)相结合的二级安全检查方式。4.1.2 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案。4.1.3 要加强领导,充分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检查,确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4.1.4 安全检查纪录应建档控制,对查出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及落实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对过程和整改效果进行建档,由工会并对全过程进行监控。4.2 检查内容4.2.1 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A、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B、查有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C、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
3、劳动防护用品。4.2.2 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A、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B、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C、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D、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E、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4.3 检查的组织与实施4.3.1 公司级安全检查具体由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4.3.1.1 每年至少安排三次全公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4.3.1.2 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等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4.3.1.3 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
4、,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4.3.1.4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行政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4.3.1.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4.3.2、部门/车间(班组)检查4.3.2.1 各车间(班组)除配合公司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各车间(班组)领导每月要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并作好检查记录。
5、4.3.2.2 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到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4.3.2.4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4.4 隐患治理4.4.1 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表,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
6、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4.2 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员,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4.4.3 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三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三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4.4.4 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部门,公司将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4.5 安全检查奖惩4.5.1 安全检查情况和表彰、奖惩结果分别用“通报、“简报”方式定期公布。4.5.2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5.相关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