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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2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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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小编整理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22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 篇一、事故隐患的分类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二是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三是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1、一般性事故隐患:

2、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企业限期排除。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按照局工作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各科室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2、科室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

3、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3、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乡镇政府,交通、商业、教育、卫生、旅游、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消除。4、各科室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局长,由主管局长负责协调解决;主管局长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局长,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局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县政府报告。5、各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

4、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6、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局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工作职责及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2 篇第一条 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第二条 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

5、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第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相关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第四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质环保部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使用。第五条 财务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3 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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