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高新区文典路(K0+460-希望大道)工程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20200801(开)招 标 人:南通世锦实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 标 代 理 编制人(签名):招 标 代 理:(公章)2020 年 月 日 招标人 会商人员:审阅人(签名):2020 年 月 日 招标人:(公章)备案单位 科室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公 (签名):年 月 日 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一科(章)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高新区文典路(K0+460-希望大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2、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17】7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世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金新街道,希望路西侧(详见总平图)2.1.2 建设规模:文典路(K0+460-希望大道)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2.1.3 合同估算价:招标项目投资额人民币约 18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7 月 10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
3、监理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0 年10 月 20 日。2.1.5 其他: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单价合同 2.2 招标范围:文典路(K0+460-希望大道)道路(包括并不限于南通高新区文典路工程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基路面,路灯,交通设施及安全生产材料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员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
4、具备安全员B B 证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
5、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6、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3.4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5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6 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7 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8 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 9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