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4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篇1、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度:(1)作业队长在隐患排查中负责全面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科学分析安全管理状况,查找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不安全问题,针对关键问题和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按旬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按月组织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人员责任制等专项检查考核,消除隐患,落实奖惩规定。(2)副队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落实工作,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生产组织指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使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每天在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围绕作业队安全关键点组织攻关,落实攻关措施。(3)各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各自职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2、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由副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包括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3、隐患登记备案制度: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登记,建立档案,标明隐患的情况、整改人、什么时候完成等隐患的各类信息。对不能短期进行整改的,要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对重大的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
3、协助整改。4、重大隐患报告与评估制度:排查出重大隐患后,要及时上报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包括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危害范围,治理方案等。5、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治理的工作内容与目标,所采取的措施等,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实施。6、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金,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7、重大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对正在治理中的重大隐患,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监控责任,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
4、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停止使用。8、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每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各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不断丰富培训内容。9、建立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职工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对报告、举报和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
5、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
6、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第六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