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技部安全管理责任制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依赖行业特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管理职责,严把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条件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标准关,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监督,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考核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制。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例会,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三、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验收整改结果,消除事故隐患。五、定期对本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六、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职工进行演练。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由安技部按照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紧急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八、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协调事故处理:提出对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肇事人员、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九、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及时填报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