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矿山企业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水平而设立的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事故类型及其认定方法。针对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种;非伤亡事故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非伤亡事故涵盖如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等严重情况;二级非伤亡事故包括造成2万至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三级非伤亡事故指导致轻微生产中断或较小经济损失的问题。对于不同级别非伤亡事故的具体情形也做出了详细界定。制度中还明确了人身未遂事故的概念及其划分原则,按照可能酿成的危害后果,把未造成实际人员伤害,但潜在危害极高的事件定义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并列举了几种典型场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矿业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尤其强调煤矿等行业,涉及从事井下开采及其他类似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此制度,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依照规定的类别准确判定事故等级,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高效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妥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相关方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从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整体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