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讲解了终端通信标准,重点新增“8.65 卫星状态参数”这一规定。该修改单明确了终端设备按 600 秒间隔定时向服务器上传的数据内容,其格式详细记载于表 88 中。根据规定,多个卫星状态参数如北斗卫星数量(N)、北斗卫星状态数据包内容等应顺序排列并符合指定的字节数要求。当接收到相应系统的信号卫星数量不为零时,需按照具体格式传递各类型卫星的相关状态数据,这些数据不仅包括卫星编号,还涉及仰角、方位角和载噪比等内容,并在表 89 中进一步细化了各类信息的具体数据类型和描述要求。同时,位置基本信息也须遵从特定格式规定,保证上传至服务器的数据具有完整性和统一性。该行业标准第 1 号修改单还通过修订附录 B 的表 B.1,在原消息列表中加入了新的序号 76“卫星状态参数”,其对应的唯一标识消息 ID 为“0x0205”。这一步更新确保了通信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卫星状态的监测更加全面和标准化,从而更好地支持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效率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适用于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企业,尤其是涉及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设计者、制造商以及运营商。这些企业可以根据文中所述的标准对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进行开发、生产和管理,使产品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有助于实现终端与服务器之间高效稳定的数据交换和处理过程,提高交通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