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 险 化 学 品 从 业 单 位 安 全 标 准 化 通 用 规 范(AQ3013-200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 号)关
2、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 号)4、工作流程:5、自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2)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化工行业操作或管理等工作经历;6、领导小组6.1 单位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6.1.1 自评小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安环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7、职责分工7.1 自评小组职责7.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7.1.2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7.1.3 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8、自评内容8.1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8.2 每年 4 月底,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级范围内组织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8.3 自评的主要依据主要有:8.3.1 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8.3.2 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8.3.3 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8.3.4 隐患整改情况8.3.5 自主报告8.3.6 现场自评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对
4、受评部门作出自评。自评员应按检查表的项目逐项检查,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9、自评后自评组织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10、纠正措施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董事长(总经理)反映情况。11、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由自评小组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12、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环部保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