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范围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秩序维护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服务中心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二)报告内容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
2、问题等等。(三)报告程序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2、安全管理部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秩序维护员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安全部主管和经理汇报。3、服务中心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服务中心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四)报告时限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5、事件发生后填写紧急事件登记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交品质秩序维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