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煤矿洗煤选煤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各类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 格证 各种特种作业 人员资格证 选煤厂的特种作业人员(装运车辆司机、桥吊司机、电工、焊工等)应经过专门培训取 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主要负责人 资格证 主要负责人资 格证 选煤厂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2、理 机构及人员设 置 选煤厂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煤厂300人以上 的不少于3人,300人以下的应设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 安全员在岗。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资格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 制 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并运行责任考核机制(包括党政工团职能部室等岗 位)。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 例 选煤厂安全规程 各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操 作规
3、程 储装卸作业规程、选煤工艺作业规程、采制化作业规程、机电维护保养作业规程。 安全生产法 选煤厂安全规程 2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选煤厂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 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 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决定 选煤厂安全规程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制度 “三级”安全 教育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
4、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厂 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日常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转岗、复工教 育 从业人员在选煤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 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四新”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档案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3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
5、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管 理人员教育 培训 培训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 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 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 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 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投入
6、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与使用制 度 选煤厂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企业应 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选煤厂 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 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4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安全投入安全费用使用 (1)选煤厂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选煤厂综合 防尘、防灭火、煤仓瓦斯监测、煤仓通风系统、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系统和煤 场存储系统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选煤工艺各作业站监测监控系统等支出;2.开 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4.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 全防护用品支出;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6.安全生产适用的新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