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类和报告制度为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厂安全管理,促进我厂的平安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1、事故隐患分类一类:违章指挥员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二类:灭火器材(特种)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特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的现象。三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四类: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2、报告程序: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修理工报班组负责人,班组报告工段负责人。3、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4.奖励:(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1-2 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 50100 元,3-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 200500 元。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