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业务逐级汇报制度公司所属各级调度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时间等将日常安全生产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主要生产环节运行情况及水、电、暖等抢修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逐级上报,不得虚报、假报、隐瞒不报。1、在安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凡发生各类重大事故,当班调度要及时掌握事故概况,立即向公司调度及值班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按照事故类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或抢修。公司调度根据情况紧急程度,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向集团公司总调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进行汇报。2、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必须遵循集团公司和升华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措施,并同时向公司调度及值班领导进行汇报。3、当发生停水、停电、停暖时间达 4 小时以上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公司调度,值班领导要亲临现场协调指挥。计划内的检修或更换设备(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一天必须把公司相关领导审批手续上报公司调度。4、凡涉及水、电、暖的抢修工程及公司的重点工程,在交接班时调度员要详细交代清楚进展情况。事发单位调度要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突发情况和异常变化,及时向公司调度及值班领导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