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深圳市建设局制定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深圳市建设局 2004 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深圳市建设局根据深圳市 2004 年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安办200436 号)的要求,现就 2004 年我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等多发性事故以及事故多发区域、多发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
2、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二、总体目标通过整治,健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扭转上半年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三、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梁小群副局长担任组长,黄英燧、王宝玉、陈澄波为领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导小组成员,质安处、安监站为成员单位。各区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
3、、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四、整治的范围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其中重点工程、中标价偏低工程、事故企业工程、日常检查不合格工程、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支模、大型钢结构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设备、起重吊装等施工工艺或设备设施,属于重点整治的范围。五、整治内容和要求根据我市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2004 年主要开展高处坠落、脚手架、坍塌、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的专项整治。(一)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
4、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二)开展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脚手架、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设。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 15cm 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
5、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三)开展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
6、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四)开展施工用电专项整治施工用电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