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河南省剧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省安全监管局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 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 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
2、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安监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监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 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安全生产委 员会或领导 小组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 标准化通用规范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及人 员设置 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
3、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责 任制 责任落实情 况 责任落实情 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 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4、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隐患自查 级要素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教 育培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管理人员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 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级”安 全教育 “三级”安 全教育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
5、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制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安全生产法 日常教育日常教育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 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 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 培训内容培训
6、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 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 理档案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检 查和隐患排 查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 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档 案 安全培训档 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 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 品配备和管 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