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1)协助分管经理做好本公司的安全工作。(2)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对本公司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卫生负责。(3)在计划、布置、检查、宣传、评比生产的过程中,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4)经常检查,定期分析安全工作,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对新进员工、调入新部门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方可上岗。(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遇到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迅速采取暂时控制措施,并报告上级。(7)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若遇重大事故,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报告,并做好伤亡事故调查、登记,拟定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或处罚。(8)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安全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