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绩效工资制度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公司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保证各单位人员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合理有效运行,公司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绩效工资考核、检查、指导和评比工作。组 长:xxx 成 员:xxx xxx 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第三条 考核领导小组按季度对单位人员安全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日常检查考核由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抓好落实。第四条 根据公司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把
2、普通员工和管理人员个人月度工资总额的 30%和 40%作为其安全绩效工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考核。第五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一)月度考核:按照安全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得分 90 分不奖不罚,考核得分低于 90 分,每少1 分扣除全员当月安全绩效工资的 1%。(二)季度考核:季度平均分值低于 90 分,扣除安全奖的3%。(三)年度考核:年度平均值低于 90 分扣除集体安全奖的12%。第六条 各单位依据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安全考核结果进行安全绩效工资兑现,核算出的兑现结果由经理审签后发放。第七条 成立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绩效工资的考核兑现办法。第八条 安全管理办公室按月提供以下主要安全绩效考核结果,并负责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人身事故、机电运行事故、其它事故。(二)本安管理体系或综合管理体系执行情况。(三)“三违”次数及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四)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五)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六)安全培训情况。第九条 考核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严把考核关,每月考核结束后,要将各种考核材料、报表、评比结果存档备查,同时要将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第十条 本办法修定权、解释权归安全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