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绩效监测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规范安全生产绩效监测与测量,明确测量内容及方法,获取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为安全标准化系统的持续改进提供足够的信息。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目标的跟踪监测及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和过程的安全绩效测量。2 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 号3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安全绩效监测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3.2 各车间、部门按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实施相应职责范围内的监测活动,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生产部。4 管理要求4.1 监测计划的制定
2、4.1.1 生产部负责制定每年度的监测计划,监测计划中要说明监测频率、范围、监测依据的标准、监测资源的配置、监测程序、监测方法与技术等。4.1.2 生产部要每年更新监测计划,在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监测计划。4.2 安全绩效监测的内容4.2.1 安全健康目标;4.2.2 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情况;4.2.3 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4.2.4 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依从程度;4.2.5 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管理方案、运行控制、作业指导书;4.2.6 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及建档情况;4.2.7 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4.2.8 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4.2.9 职业危害检测情况;4.
3、2.10 安全、健康有关的数据统计、分析;4.2.11 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4.2.12 变化管理回顾情况;4.2.13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4.2.14 事故、事件调查的完成情况;4.2.15 安全、健康投入情况;4.2.16 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4.2.17 培训情况;4.2.18 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4.3 监测人员的要求4.3.1 监测人员要经过相关业务培训;4.3.2 监测人员要保存监测记录,并定期交安全科存档4.4 安全绩效测量方法及要求4.4.1 生产部对公司及各职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年定期
4、组织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4.4.2 对职业危害进行定期监测,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提出处理意见,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体检。4.4.3 根据事故和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的按规定,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统计、上报重伤(死亡)事故报表和月、季、年度工伤事故报表并建档。4.4.4 根据国家关于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有关规定,设备管理部门按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建立监测、检验档案。4.4.5 对各类测量与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4.4.6 通过需求分析,对培训情况进行统计。4.4.7 现场员工
5、的行为抽样检查,可依照任务观察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各部门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表及专项作业安全检查表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4.4.8 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保持本单位的安全绩效。4.4.9 按自评计划每年组织对安全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内的部门、车间实施自评工作。4.6 监测结果分析及改进4.6.1 在每年 12 月对本年度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安全绩效分析报告。通过绩效结果分析,制定安全绩效改进计划。安全绩效的改进应当在安全绩效报告中得到体现。4.6.2 根据公司奖罚规定,执行安全奖惩考核时,应将安全绩效测量结果作为判断的依据。5记录5.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5.2安全绩效分析报告6附录本制度解释权属:XXX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