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
2、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6、会同设备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的安全监督工作。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9、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10、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12、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和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