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厂长(副经理)的安全职责(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同、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就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进主持事故调查,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任者的处理意见了。(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