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部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指挥部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和规定。二、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生产、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精神,落实指挥部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三、负责生产进度、组织召开生产协调、碰头会等工作。四、负责做好指挥部各工区生产协调等工作,满足重建工程需要,检查相关制度、办法的落实情况、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并负责检查验收。五、检查落实安全、环保投入的实施情况,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与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六、组织安全环保检查、考核、召
2、开安全环保会议。七、检查督促各施工区做好安全环保资料的编写、上报、整理及归档工作。八、组织制定指挥部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九、负责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十、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生产、安全知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职责,并要求在工作中付诸实施。十一、建立项目安全、环保体系,制度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环保措施。十二、负责生产、安全周计划编制工作。十三、按照 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要求和 ISO9001 标准,认真做好环境与职业健康
3、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和质量管理体系贯彻实施工作,收集、整理生产、安全的相关资料,按要求保管,以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十四、加强与上、下级的沟通工作,征集各方意见,不断改进生产、安全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十五、负责组织环境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解决有关环境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环境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各单位开展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十七、负责重建现场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委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