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副厂长(副总经理)安全职责(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四)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香烟、火种、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五)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七)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人事教育厂长(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