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及使用管理办法1 目的及使用范围规定了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及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 引用文件及术语2.1引用GB289382安全色2.2 引用 GB289482安全标志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安全部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检查、考核。3.2 各生产厂、部门负责本规定在本系统的具体实施。3.3 企管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实施工作。4 工作程序 4.1 流程图4.2 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 4.2.1 安全警示标识由各单位提出设置要求,报安全主管审定,统一购置、配备。在工作中随时发现需要,随时申请审定,及时购置、配备或内部制作。4.2.2 安全警示的设置原则 a 在不准或
2、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b.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c.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d.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指示标志。4.2.3 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要求 a.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提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作业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发生。b.设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c.安全警示标识不宜设在门窗和能移动的物体上。4.2.4 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由所在系统负责安装,并负责日常维护。4.3 安全警示标识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 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4.4 安全警示、标识牌的使用应列入安全检查的内容。如有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4.5 安全警示、标识牌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各单位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牌,尽可能地再利用。4.6考核 a.公司各单位区域内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合理、规范。b.安全警示、标识牌应保持其整洁,不得沾油污。如有变形、破损,视损坏程度扣罚所属单位 50100 元。如发现丢失扣罚该单位 200 元。5 记录 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