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Q/WFL211015S 现场管理实施办法Q/WFL20115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 职责3.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
2、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及责任区域见(附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领导工作,企管部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3.2 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的检查和执行工作。4 劳动安全管理4.1 操作人员在使用机器、设备、工具之前应先检查其有无异样和初始状况,确认状况正常和无异样时方可使用。操作人员使用新设备或初次使用机器,对国家有强制要求的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或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4.2 电动机、传动装置和生产线在发动或启动前,操作人员应用口哨、喊声、喇叭、手势、旗帜等方式告知周边人员,确认安全后才能开动。4.3 应防止机器设备
3、的空转,操作人员在确保设备断点停机后才能进行清扫、加注油等工作。4.4 对存在一定压力、温度、速度、密度范围内的生产,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4.5 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操作其它岗位的机器、设备。4.6 公司员工须穿工作制服后才能进入工作现场。在工作中非经许可不得脱下工作制服,不得穿着露出脚趾的鞋子进入工作现场。4.7 在材料装卸、切断、加工使用以及在有毒液体或高温飞溅场合,操作人员应穿防护鞋和戴手套。4.8 在粉尘量大和气体挥发、锻铸、焊接、切割等工作环境,操作人员应带口罩及防护眼镜。4.9 使用强烈腐蚀性化学品时,操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器具,并避免与身体接触。4.10 电
4、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使用电气器材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是否绝缘。维修、更换应先关闭电源开关。4.11 使用塔架或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先检查扶梯是否牢固。操作起重机、塔吊时,应注意物件下方或附近是否有人。4.12 工具箱不宜放在高处,工具应随时分类整齐的放置在工具箱中,尖锐工具应及时上防护圈套。4.13 玻璃片、钉
5、子、螺丝、铁丝不得随意弃于工作现场,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4.14 高压、高温、超低温、高毒等危险或特种作业应由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并派专人现场监督协助。4.15 企管部应配备简易劳保医疗用具用品,遇到意外伤害,轻者可即时处置。重者须急送指定医院救治。5 消防安全管理5.1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1.1 进行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5.1.2 对各厂房、办公室、仓库、油漆房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5.1.3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参
6、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5.1.4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并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5.2 企管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2.1 每季度对公司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5.2.2 在每月月底、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厂房、办公室、仓库、油漆房、配电房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5.2.3 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5.3 各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3.1 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