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
2、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 100 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 40 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
3、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汇总表满分为 100 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 分;文明施工 20 分;脚手架 10 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10 分;“三宝”,“四口”防护 10 分;施工用电 10 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 10 分;塔吊 10 分;起重吊装 5 分;施工机具 5 分。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专
4、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 0.6,其他人员为 0.2.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 0.4,技术人员为 0.4,其他人员为 0.2。附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附表 6-72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总计得分(满分 100 分)项目名称及分值安全管理(满分 10 分)文明施工(满分 20 分)脚手架(满分 10 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 10 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 10 分)施工用电(满分 10 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 10 分)塔吊(满分 10 分)起重吊装(满分 5 分)施工机具(满分 5 分)评语:检查单位负责人受检项目项目经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