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新开南路)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编 号:B3206930324000078001001 招 标 人(盖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目 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报价.(11)(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4)(六)开标、评标、定标.(15)(七)合同的授予.(17)第二章 评
2、标办法.(19)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4)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63)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6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七章 资格审查材料.(86)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98)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新开南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 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新开南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 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新开南路)工程施工新开南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 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南通市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新开南路)工程施工新开南路
3、)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投资(通开发行审投资(20202020)2020号号。项目业主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财政拨款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开发区(2)工程规模:工程实施范围西起中
4、央路、东至新开南路,道路全长 1257 米、红线宽 25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工程投资约 2000 万元。(3)招标范围:包含道路、桥梁、管线、给水、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施工图中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5 月;总工期:300 日历天,本工程将分阶段分段施工,各段工期需按照业主要求完成。(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3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叁级及以上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5、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贰贰级级及以上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事长或总经理;(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南通市
6、开发区民兴路改造(中央路-新开南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