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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道路工程施工资格后审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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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95622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107 大小:4.0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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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3206210336000608001 标段编号:B3206210336000608001001 招 标 人:海安市南莫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06 月 17 日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 制 人:万弘 日 期:2020 年 6 月 17 日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20 年 6 月 17 日 海安市行政

2、审批局(备案)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1 第六章 图 纸.73 第七章 工程建设标准.7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6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86 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86 投标人操作手册.86 鸿雁简介.87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

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南莫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南莫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自筹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海安市南莫镇 2.1.2 建设规模:西自泰东南路,东至白古线,设计起点桩号为 K0+000.000,终点桩号为K0+642.783,全长约 643m。2.1.3 合同估算价:9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60 日历天

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 年 7 月 10 日到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污水管网、通信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5、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B证)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6、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海安市南莫镇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5(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2)2018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6 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2019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2019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其他要求: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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