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管理部部长的安全职责经营管理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向无资质或资质不全供应商采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所采购设备、物资的质量进行监督、验收把关,杜绝一切伪劣产品流入公司。对采购的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的质量、安全、可靠性负责。(二)在采购过程中,优先采购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整改所急需的物资。采购的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应急物资必须符合规格标准,保证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应急物资的质量和作用,并向技术安全部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三)确保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剧毒、强酸
2、、强碱等)的采购、运输,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向使用部门提供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各种原燃材料的采购、运输,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四)加强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合同、单据、现金安全,做好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五)在签订采购、销售或承包合同的同时,负责与相关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并对相关方安全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六)负责对物资、设备、产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七)负责将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主管的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部门内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技术安全部备案;(八)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培训等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九)负责对部门内各种隐患的整改与“三违”现象的纠正、查处工作,保证部门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和正确使用。(十)负责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未遂事故和轻微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参与本部门发生的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督促落实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