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处长的领导下,主管全处的安全工作,对全处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2、协助处长认真、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以及相关环境法律制度。3、负责对全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安排对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5、检查、督促本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进行总结整改。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本处安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职工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本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7、定期不定期向处长汇报安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