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规定1 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 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并采取措施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卫生。3 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针对施工过程或有关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建立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影响。4 施工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应针对工程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包括外用工)进行培训教育。5 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应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排洪、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6 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并采取措施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