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检查的规定1.目的:为有效的保证生产秩序及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对相关责任岗位、安全环境、员工劳动纪律等进行巡视检查,特制定本规定。2 巡视范围:公司各岗位在岗情况;公司各区域(生产作业区域、生活后勤区域、厂区外围);公司各区域动态安全环境(区域内动火安全监察、电气线路整改、职员标准作业情况等);职员劳动纪律等。3 组织单位3.1 各单位负责人(自下至上)不定期自查自纠;特别是车间调度、车间组长。3.2 人力资源部对全公司各岗位、各区域全天候不定期进行检查。3.3 公司领导不定期对全公司各岗位、各区域进行巡视。4 检查内容4.1 对岗位的检查。4.1.1 在岗出勤情况(缺
2、勤、离岗、迟到、早退等)。4.1.2 岗位工作现状(无事可干、闲聊、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等)。4.1.3 工作岗位职责(职责到位情况、工作范围内的隐患问题、不合格项等)。4.1.4 岗位形象(站、座、行、文明用语、礼仪接待等)。4.2 对各区域安全环境的检查。4.2.1 生产作业区域环境现状(隐患、不合格项等)。4.2.2 生活后勤区域环境现状(隐患、不合格项等)。4.2.3 厂区外围相连区域现状(隐患、注意事项、涉外事务等)。4.3 对各区域动态安全环境的检查。4.3.1 区域内动火安全监察情况(动火单签批、动火作业标准、项目负责人到位在岗情况、观火人到岗在位情况、安全监察到位在岗情况、隐患清除
3、及整改情况等)。4.3.2 高空作业情况(2M 上空作业安全带系戴情况、作业标准、项目负责人在岗到位情况、安全监察在岗到位情况等)。4.3.3 电气线路情况(电气及线路安全现状、电气及线路整改情况、电工持证情况、标准化作业规程等)。4.3.4 对职员标准作业情况(操作规程的有无、执行操作规程的意见、违规操作情况、违章指挥操作情况等)。4.3.5 对员工劳动纪律情况(厂牌、厂服穿戴情况、缺勤、离岗、早退、闲聊、干私活等情况,纠纷、安全事项、精神面貌等)。5 检查方式5.1 采取“看-现状,听-汇报,查-资料,访-职员,拍-隐患”等形式。6 检查问题处理6.1 一般性问题即查即改。.2 安全监察员
4、对全公司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对异常问题有权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情况。.3 保安队长对门禁管理加强稽查,对异常问题有权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向人力资源部汇报情况6.4 对违反打卡考勤制度的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处理6.5 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6.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6.1 对班中吃早餐、零食、怠工、玩手机、玩游戏、脱岗闲谈等不投入工作的行为,初次给予书面警告,重犯处以-元经济罚款并向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通报;对犯同一错误达次的通知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予以劝退处理;6.2 对擅自离岗外出的处理:6.2.1 工作时间内,事先未得到单位第一负责人书面许可离开工厂大门外出的行为视为擅自离岗外出行为6.2.2 对擅自离岗外出者处当日考勤为旷工天并经济罚款贰佰元处理;对重犯予以行政开除处理6.所有处理公开公告。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同时追加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领导责任7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8 本规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9 附表:各车间作息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