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会议制度公司股东会议及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召开。现主要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做如下规定:一、董事会是公司最高行政会议,对公司行政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做出决策。二、会议原则: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召开,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经理进行集中,并做出会议决定。当经理不在时,可由经理委派副经理主持召开。三、会议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月初或月末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紧急事项,由董事长提议可临时召开。四、参加会议人员:董事长、书记、副经理、各部部长参加。会议议题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列席参加,可提供情况,听取会议精神。列席会议人员
2、在决定问题时没有表决权。五、会议内容:1、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2、讨论决定关系公司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3、研究决定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目标任务的确定、完成情况。4、通报公司工作形势和重要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5、研究各种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建立。6、研究决定各项费用开支计划。7、评审有关合同协议。8、研究决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和报废处理。9、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方案。10、需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六、会议讨论与表决,与会人员要站在实事求是的立场上,开诚布公地,科学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
3、的原则。七、议定事项的办理:在议定每一事项的同时,应明确事项的承办部门和办理时间,由分管经理向承办部门交办并负责督促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办理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或遇到特殊情况,个人不得随意更改,需要修改时;一般提交办公会议决定,特殊情况由经理同有关领导商量决定,后向办公会报告。八、会议记录:办公会指定专人记录,并准确记录下列内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会议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出席人员对所研究问题的意见,表决情况和形成的决议。会议结束时,记录员宣读会议决议,主持人签字,如有会议成员缺席,会后记录员向缺席者通报会议议定事项。九、会议纪律1、会议形成决议每个人都应该贯彻执行。2、会议议定的事项,除需公开的外,都必须严格保密。3、会议召开时一般不准请假和长时间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