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监管制度仓库属公司的安全防护重点部位,为加强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监管措施,望有关人员遵照实行。一、仓库设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负责仓库 24 小时的安全监管工作。二、监管人员要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的登记、接待工作并实行适当的安全检查措施,对无法确定身份的来访人员经请示同意方可入库,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进入库区安全须知(违者罚款):-前往仓库作业区的外来人员包括司机,必须在门卫穿戴上劳保用品,包括安全眼镜,安全帽和安全鞋;-仓库作业区禁止穿短袖/无袖上衣;-库区内严禁吸烟;-入库区禁止携带酒精,毒品,武器等不安全物品。-不要触动仓库任何设备设施;-库区内严禁拍照;-车辆行驶中,车门/车厢门必须关严。三、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种以及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入库,仓库设施及有关物品禁止乱动,如确需使用,要经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动用,且使用后归放原处。四、监管人员必须做到每 2 小时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应对仓库所属电器、消防、作业机械以及防雷雨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五、监管人员要熟知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熟知仓库电器及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并能够做到位置明确、使用熟练、监护得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六、监管人员要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的有关事项并有相关记录,特别应将未尽事宜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明确接班后的重点项目,做到交清接明,按规定做好当班的仓库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