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 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 工作程序:2.1 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2.2 财务负责人兼任本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及时传递安全检查信息,落实安全隐患处理工作以及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2.3 财务部门办公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财务人员离开财务办公室前,必须断开所有电源,将柜及门窗上锁。2.4 现金的存取。财务部门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 5000元,并妥善保存于单位财务部门的保险柜内,任何人不得将单位的库存现金带出财务部门;存取现金必须由专职出纳人员办理,不得向非财务部门人员透露信息;存取大额现金(超10000 元),必须有 2 人以上,专车接送,不得携款在中途逗留或办其它事情,专车上不得搭乘非本公司人员。2.5 单位所有财会票据、凭证、帐本、记录,必须存放于有门锁的铁柜内,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防止意外烧毁(损坏)。2.6 公司使用票据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用的票据,办理好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票据领用人的票据保管、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止票据丢失。2.7 发生毁损、丢失等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按相应制度处理。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发生毁损、丢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