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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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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矿山安全人之家 文档编号:299757 上传时间:2023-08-30 格式:PDF 页数:16 大小:369.7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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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 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 2004 年 4 月 19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局长 王显政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04 年 5 月 17 日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监安监局令第 8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6 月 8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1 号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

2、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三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以下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统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3、第五条 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第六条 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第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应当设置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机构、防治水机构。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煤矿应当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的所属煤矿(井工矿或井、露天矿)除应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

5、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四)依法进行安全评价;(五)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六)井工煤矿的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 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2在用巷道净断面

6、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 2 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 1.8 米,回采工作面出口 20 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 1.6 米;3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有各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4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矿井有反风设施;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6有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和井下有排水系统,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水害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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