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讲解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原则、条件和程序。该办法旨在规范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确保煤矿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生产活动。办法明确了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露天坑)必须分别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级煤矿企业也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实施。此外,办法详细列出了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具备的条件,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伤保险、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评价、灾害预防计划以及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性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的矿(井、露天坑),特别是那些实行多级管理的煤矿企业。该办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确保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