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一、为确保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和实施回收程序,以确保能及时召回不安全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不合格产品定义如下:1一般不合格品:没有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形成伤害,但存在一般品质问题的不合格产品;2严重不合格品: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不合格产品。3可疑产品的确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户发现的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信息或潜在不安全因素的产品。三、各相关部门职责:1业务部负责建立客户信息记录和档案,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络;2物控部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保证有关产品严重危害的信息得
2、到及时沟通;3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可追溯性体系,组织纠正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4其他相关部门落实本部门责任的纠正预防措施。四、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况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客户投诉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3 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4.因不符合输入国之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五、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措施对于以上几种情况,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措施。包括:1正在生产的同类产品全部停止生产。2已经出口的同类产品全部进行召回处理。3已经在运输途中的同类产品进行召回处理。4已经生产结束正准备发运的同类产品不得发运。六、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对于已经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根据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续处理方法。包括
3、:1 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类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对人体健康、安全不构成威胁的作为内销产品。对人体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做改变用途或重新设计、加工处理。2 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的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做降级处理。通知物控部、生产部、品管部、业务部共同进行原因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改进,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整改。3 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加强有关技术壁垒研究,进行合理规避,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此批产品确实没有质量问题的,经再次检验检疫合格后,做改变出口国家或改作内销处理。4 因不符合输入国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后续处理方法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符合输入国安全、环保等项目的产品,做改变用途或降级处理。对于其他不符合输入国其他项目的产品,做降级处理或该做内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