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为使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继续巩固质量标准化成果,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特制定以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一、验收制度1、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对安全生产系统井巷工程质量及井上、下十一个专业全面检查一次,评分结果在月底安全例会上通报。2、每天质量检查组成员三班入井,共同参与对该周确定检查专业各地点环节的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二、验收办法及要求1、验收人员要熟知验收标准,带好验收表格、卷尺、线绳等验收工具进行验收。2、检查采用均匀随机抽点的办法,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点一般不少于 5 个。3、现场要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得分,不得弄虚作假,做到“谁
2、检查、谁得分、谁签字、谁负责”。4、对特殊的工程要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检查验收。5、验收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6、检查的原始记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归档保存,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各专业的存在问题,及时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7、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回查,对没有按时改正的要追查原因,进行处罚。三、评分定级1、每次检查结束,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编制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实施细则进行打分定级。一级:检查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
3、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 90 分,其它 4 个专业不低于 80 分。二级:检查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 80 分,其它 4 个专业不低于 70 分。2、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 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四、考核奖惩制度1、月排名考核奖惩:单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分排名,按队考核,第一名奖励 3000 元,第二名奖励 1500 元,第三名奖励 500 元,最后一名罚 1500 元,并和每月“个人安全账户”中 10%的质量标准化工资挂钩。2、月打分考核奖惩:对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分不达 80 以上的专业每次罚款 500 元,全部由管理人员(组长、班长、跟班队长、副队长、队长、分管副部长、部长)承担。四、总结上报每月 27 日前,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上月各专业评分和队组考核情况及奖励等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企管办,并将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汇总表经安全副总签字后上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