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环保部副部长安全职责1、协助部长组织完成公司 HSE 管理工作;参与完成现场安全和消防监察、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管理、安保基金和安措项目管理、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环境监测、环保综合管理、质量管理、事故管理和 HSE 体系建立、完善等各项工作。2、参与组织实施年度 HSE 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跟踪落实并开展定期审核与落实考核兑现。3、参与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4、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组织调查研究生产
2、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5、协助安全生产副经理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6、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7、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8、负责组织对作业许可证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培训、审核、监督、整改与考核。9、负责厂内的消防、要害岗位和消防器材、特殊防护器材管理、监督检查,并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防火、消防道路畅通等工作。10、参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11、指定事故/事件的调查部门,对事故/事件的报告进行分级、审核、整改措施的落实跟踪。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事件的统计和上报工作。12、负责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部门、班组和个人。13、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14、组织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