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行评价制度一、安全评价目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确保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杜绝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 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 0.5以下,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评价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具有危险性作业工程的全过程。三、被评价单位1、汽车队四、评价部门总经办、安全生产科、综合科、车队五、评价内容及标准安全运输标准化标准共十六大项。由公司安全生产科每月一次对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奖罚分明,并对安全评价的结果以文字形式下发各车辆。安全评价与日常安全检查挂钩。隐患以“”表示,默认权值为“1”总评价计算公式:初步评判项目权值*100%安全评价权评价总权值=安全总全总评价值(用 A 表示)。六、评价结论1、评价结论采用五级制,即优(A90%);良(85%A90%);中(80%A85%);及格(70%A80%);不及格(A70%)。2、如果在评价的月(季)期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车辆,则无论事故大小,都评定为不及格。七、评价奖罚细则“优”奖励 100 元;“良”奖励 80 元;“中”奖励 60 元;“及格”奖励 50 元;“不及格”罚款 100 元。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