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一、事故调查共分六个程序:1、现场处理。是指事故发生后,保持原始状态的地点,包括事故涉及的范围与事故有关场所。事故发生后,安全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从中发现和提取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便为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提供线索。2、物证搜查。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所有物证应保持原样。3、事故事实材料搜集,记录与事故有关的材料,如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自然情况
2、,实际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如向有关部门索取生产、工艺、设备和资料;了解医疗部门对受伤情况诊断报告,组织生产、技术、计划、物资供应和财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事故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分析报告。4、证人材料搜集。搜集证人的口述材料时应注意考证其真实程度。5、现场摄影。对事故现场全貌,可能被消毁或被践踏的痕迹等进行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事故内容。6、事故图。报告中的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须的信息,如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二、事故追查: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写出书面报告。2、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能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写出事故通报,通报上级部门及全矿职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三、处罚:1、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者处以不低于 500 元的罚款,并开除或免除职务。2、对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不服从矿上安排不积极配合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停产处理,个人(代表矿长行使职权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罚款不低于 100 元,并开除。3、对事故处理不及时,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以不低于 100 元罚款,酿成重大事故者,交由上级部门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